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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1 6:41     浏览量:1487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到余姚市委政法委下属市政法综治工作信息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指标

岗位:文字综合岗位。

指标:1名。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宁波大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教育、卫健系统除外)。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毕业,具有综合文字、信息宣传等工作经历,熟悉材料、信息撰写工作;

3、考录(含交流)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满2年(即2020年5月30日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6月7日一天(9:00时-16:30时)。

地点:余姚市人社局一楼大会议室(保庆路128号)。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后,自行下载)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政治、法律、市场经济、管理等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并列的,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考察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在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四)公示及交流

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交流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拟选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根据相关规定,原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干部交流到本单位后,不再保留原职务及相应待遇,且须根据本单位的聘用细则及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聘任岗位等级,确定相关待遇;

(四)本次选调考试的防疫要求按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选调人员参加考试,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凭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不带*)并现场测温后方可进入考场。

(五)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选调岗位允许空缺;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89282313

余姚市委政法委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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