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浙江

绍兴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7 10:15     浏览量:1727

绍兴市公安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强制医疗所、警务装备服务中心、公共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人数

1.强制医疗所(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调2人;

2.警务装备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选调1人;

3.公共安全指导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选调2人。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强工作能力。

(二)历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绍兴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470636615@qq.com ,联系电话:0575-88582249。

(三)所需材料:填写好的《绍兴市公安局公开选调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或职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网络报名时提供以上证明扫描件,原件在面试前一天现场审验。

(四)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因教育部的专业设置与境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把关。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3:1(根据岗位实际,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面试。主要了解报名者的专业水平、素质能力、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下不合格,不列入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岗位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形成考察报告,提出选调建议人选。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由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四)研究决定。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方案具体内容由市公安局政治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绍兴市公安局

2022年6月6日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