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单位、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 01 | 高中数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相关专业 | |
丽水市职工中等卫生学校 | 02 | 中职体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相关专业 | |
03 | 中职信息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 ||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 04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 |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 05 | 学前教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
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 | 06 | 特殊教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特殊教育 | |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 07 | 中职语文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语文相关专业 | |
08 | 中职数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相关专业 |
(二)选聘单位、岗位和数量
选聘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选聘岗位名称 | 选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 09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相关专业 | |
10 | 高中英语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相关专业 | ||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 11 | 中职电子电工专业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电子信息相关专业或专业教师双证〔电子信息专业教师资格证和对应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技师及以上)〕 | |
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 | 12 | 学前教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具有幼儿园班主任或年段长及以上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
丽水职工中等卫生学校 | 13 | 中职数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相关专业 | |
14 | 中职语文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语文相关专业 |
相关专业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专业目录》(附件1)。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底。
二、招(选)聘条件和要求
符合下列报考条件并同时具备招聘计划中招聘岗位所列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次公开招(选)聘。
(一)基本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4.丽水市内公办在编教师须经现任教学校、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书面同意。
(二)岗位相应报考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人员还需分别符合以下招聘或选聘岗位相应的条件。
1.招聘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在聘用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取得相应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一、二、三类人才,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考试延期的,可以顺延一年),否则予以解聘。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选聘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面向在编在岗教师,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聘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其他文件规定或公告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工作满相应服务年限。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市教学能手及以上层次的绿谷名教师称号;
②获市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
③相应学科的论文或课题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形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7月8日11:30为止(扫二维码或到电脑端地址:
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上传系统。丽水市内公办在编教师须签署现任教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市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及报名条件所需相关佐证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公布参加考试(笔试、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四)笔试及专业技能考核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7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考核:中职体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4)还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应专业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
(1)中职体育教师岗位:满分100分。体能测试60分(立定跳远、实心球、100米三选二,各项30分),自选特长项目40分,篮球、足球、排球、体操(含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任选一,此项5分钟内完成。具体标准及细则详见附件3。
(2)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满分100分,在60分钟内完成相应的技能操作。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7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1)中职体育教师岗位、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03、04)根据专业技能及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20%+笔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按要求于2022年7月29日15:00-17:0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丽水市教育局312室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的形式,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5、12)还需进行才艺展示。
1.课堂教学考核为模拟上课(试讲),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予聘用。
2.学前教育岗位才艺展示时间为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予聘用。具体标准及细则详见附件3。
面试时间:7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中职体育教师岗位、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03、04)考生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20%+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5、12)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55%+才艺展示成绩×5%;
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6-11、13、14)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按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选)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需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聘用后符合《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引进实施办法》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类别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等。
五、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的,以后续通知时间为准。
本次招(选)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加考试的当天须携带纸质《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4,请到相关网站下载并签署承诺人姓名)。
本次招(选)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及招(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