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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9 4:19     浏览量:1109

根据《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经研究,决定开展肃南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选调职位为县直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岗位和事业单位九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选调人数9名。具体职位及选调数量附后(详见附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本县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适应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选调职位要求具备的年龄、学历、身份、专业等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于2022年7月9日至10日到选调职位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报名电话及联系人见附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选调单位报名结束后,将报名结果及相关材料按职位类别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含个人基本情况,乡镇基层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乡镇实际工作年限等内容),本人年度考核结果,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工作原则上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组织选调工作。报名合格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二)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成绩现场反馈本人。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口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及时间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部门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侧重考察政治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同时,对拟选调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还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形成综合考察意见。考察结果由考察组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均实行百分制。

(四)成绩计算和确定选调对象

根据面试、考察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对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年度考核每1个优秀格次在综合成绩中加0.5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民主测评成绩×20%+考察组评分×20%+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0.5。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肃南县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组织监督

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监督电话:0936-6121361(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5011(县委组织部)

0936-6122212(县人社局)

中共肃南县委组织部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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