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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18:39     浏览量:532

大像山镇西城区九年制学校、模范幼儿园、魏家庄小学(幼儿园)将于今年秋季开始招生,新兴小学今年秋季开学新增一个年级,急需补充教师。以上学校所需教师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选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学科对应的原则。

二、选调数量

共选调195名,其中西城区九年制学校135名,模范幼儿园20名,魏家庄小学(幼儿园)12名,新兴小学28名。具体学科、岗位设置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在职公办教师中选调,大像山学区(含西城学区)各学校,新兴学区的姚庄小学、谢家小学、令甲小学,县直城区各初中、县直幼儿园、文泽学校、伏羲学校、特教学校、新兴小学等学校教师不在选调范围。

四、选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教,身心健康。

2.近五年(幼儿园为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岗位要求

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音乐、体育、美术限定相关专业;语文、数学、英语分别限定文科、理科、英语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实际任教学科(由任教学校出具所教学科课程的证明)。

幼儿园: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舞蹈、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4.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及以上(2017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2019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 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7. 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3天时间,逾期不再报名。

2.地点:甘谷县大像山镇西城区九年制学校。

3.所需材料:

①《甘谷县2022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校鉴定。学校、学区对报名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审核鉴定。对审核鉴定合格者出具鉴定材料,分别由学校、学区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政治上不合格者,不予报名。

④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教育理论10分、教育法律法规5分、时事政治5分),专业知识80分,总分100分。

1.时间:2022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30

2.地点:甘谷县西关中学

3.试题命制:委托第三方命制。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名额1:2.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尾名次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幼儿园教师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等教育教学能力。

1.采取随机抽题的方式试讲(自定6个课题,现场随机抽取1个课题试讲)。

2.评分:参照天水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评分,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满分18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

1.年度考核(5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者,计2.5分。近五年年度考核一个优秀加0.5分(“特岗”、“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均按合格计算)。年度考核等次以学区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为准。

2.表彰奖励(5分)。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园丁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获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及教科研院所(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公开评审的优质课,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按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与正式文件相统一为准。

3.教龄分(5分)。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每满一年加0.25分,不满一年不计分,加满5分为止。

4.夫妻双方均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或夫妻两地分居且一方在本县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或现役军人配偶、革命烈士配偶及子女,加3分,不累计加分。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七)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总成绩末尾名次并列者,一并列为考察对象。将考察对象名单送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审查,同时由县教育局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确定拟选调对象时,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出者优先选调,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出者优先选调。

(八)公示。公示内容为拟选调对象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考察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选岗。公示期满,对无影响选调问题的,由拟选对象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十))办理手续。按选岗结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原身份不变。

六、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从相关学区、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七、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甘谷县2022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八、工作纪律

1.各学区、学校要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宣传,务必将选调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要严把资格初审关,确保参加选调教师的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要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不得无故拖延教师报名审核工作。

2.所有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舞弊。

3.参加选调报名的教师要提供本人真实的信息资料,杜绝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域内各类选调,不得评优选先,不得晋升职称。参加选调教师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等各环节,须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4.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5.在考察、公示过程中,如发现参加选调人员有影响选调问题情形者,取消其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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