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阳县科学技术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选调平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达到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机关单位服务年限满3年);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审核。报名人员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下载《平阳县科技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为平阳县科技局(平阳大厦11楼1110办公室,联系电话:58193059,手机:15158507570,纪委网短号:697570)。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单寸照片1张。报考者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后,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考试对象,若考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报名不够6个大于3个的招1个,报名不够3个,取消此次选调计划。
2.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40%+面试6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和平阳县科技局工作岗位需求,确定拟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联系及政策咨询电话:13868568835,688835。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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