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10家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具体见计划表(附件1);
3.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的,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职位计划表中职位对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年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0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8.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9.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职位的专业审查按《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规定执行。
三、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205号广府商厦中北楼二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单位盖章及核对人签名)。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1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选调职位的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0日9:00—10月23日9:00。入围笔试人员登录鹿城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0月23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此次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18—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经单位盖章确认),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区委组织部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选调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鹿城党建网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入围人选。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鹿城各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的,则只参加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2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委组织部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加分值)、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值)×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八、考察、体检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公开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转任
拟选调对象在鹿城党建网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注意事项
1.在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区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最晚应于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2年内不得报考各级机关公开遴选或选调职位。
5.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选调工作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要在考前和考试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出行,考前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和体温检测,确保健康安全参加考试。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鹿城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选调咨询电话:0577-88030910、88030958
温州市鹿城区公务员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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