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那曲市委、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那曲市2022年乡村振兴专干、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面向参加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的那曲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未参加全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的,且有报考意愿的,已预留部分岗位,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单独组织。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776人,其中:乡村振兴专干125人、村(居)科技专干517人、村(居)医务人员66人、农业农村工作专员26人、乡村幼教人员42人。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属于政府购买岗位外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此次招聘根据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情况明确各岗位最低分数线。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其中:
(1)乡村振兴专干仅限参加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的那曲籍高校毕业生报名;
(2)村(居)科技专干仅限参加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那曲籍2019-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
(3)村(居)医务人员仅限参加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考试报考E类、Z类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那曲籍2019-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
(4)村(居)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仅限参加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那曲籍2019-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
(5)乡村幼教人员仅限参加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考试报考D类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那曲籍2019-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
3.各岗位具体报考要求和专业限制详见附件1。
4.具有招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在职乡村振兴专干等“五类人员”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五类人员”。
5.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招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按照各类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报考岗位类别等限制条件进行报考;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聘职位,同时可服从调剂(符合招聘条件的乡村振兴专干与科技专干报考人员可互相调剂,其他专干岗位仅限岗位内部调剂),若一名考生同时报考多个职位,视为自动弃权;
3.招聘岗位等具体要求详见《那曲市2022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由5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岗位的报名审核工作,各岗位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如下:
1.乡村振兴专干
报名邮箱:xznqzzk@163.com
咨询电话:0896-3821117
2.村(居)科技专干
报名邮箱:170987416@qq.com
咨询电话:18089089979
3.村(居)农业农村工作专员
报名邮箱:1340778684@qq.com
咨询电话:18798961202
15289013930
4.村(居)医务人员
报名邮箱:nqwsjnwksp@163.com
咨询电话:17389069503
15208072001
5.乡村幼教人员
报名邮箱:nqjyjsk@sina.com
咨询电话:18108910911
18908960111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9日-10月14日(10:00-18:30)
(三)报名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投递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户口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邮件名称须注明为“姓名+报考岗位”,如:扎西+乡村振兴专干。
(四)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时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有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后果自负。
(五)聘用标准
1.乡村振兴专干、村(居)科技专干、村(居)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三类岗位以参加我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为招募依据,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两类考试的,取最高分数作为此次招聘的笔试成绩。
2.村(居)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两类岗位以参加我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为招募依据。
3.按照以上要求,划分最低分数线,同一岗位聘用分数最高者,分数相同的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回乡工作、疫情防控志愿者。
五、政审与体检
拟聘人员填写《那曲市2022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政审合格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待遇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家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参与农牧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48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职务等级工资标准〉的通知》(藏组发〔2019〕214号)、《关于印发〈关于对乡村振兴专干、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四类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具体聘用待遇为:
(一)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通讯补助。100元/月。
(三)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婚假待遇。结婚的给予15天婚假(包含路途时间)。
(六)产假及陪产假待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方每胎享受1年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试用期内休产假的,产假期满后试用期顺延。产假期间只发放职务等级工资、不发放当年绩效考核奖励、通讯补助。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包含路途时间)。
(七)其他待遇。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2.在边境地区村(居)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3.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4.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5.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和那曲市政策调整而调整。
七、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由市、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牵头,实行统一管理,市县两级业务主管单位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发挥作用,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村党组织负责日常管理。
(二)岗位职责
1.乡村振兴专干。协助村“两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做好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工作,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主要参与农村治理工作,专项负责村干部、农牧民党员和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
2.村(居)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3.村(居)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4.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农牧业各项工作;
5.乡村幼教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三)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发放的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未尽事宜,由5家招聘单位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中共那曲市委组织部
那曲市教育局
那曲市科学技术局
那曲市农业农村局
那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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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村振兴专干、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