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藏民发〔2021〕76号)文件精神,芒康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芒康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本次公开招聘由重庆江北春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录用人员由重庆江北春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反对分裂,讲政治、讲大局。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一定写作、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与群众沟通协调无交流障碍。6.具有芒康县户籍且熟悉藏汉双语人员、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孤儿、低保户家庭未就业大学生,具有正常履职能力的残疾人优先。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一)薪酬待遇:5500元/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缴纳相关社保);(二)薪酬组成: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各种保险1500元/月【绩效由重庆江北春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进行月考核】,保险由单位统一缴纳。1.触犯国家法律的,有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有违反社工工作规范且影响恶劣的;3.出现严重事故的,如因工作造成服务对象人身伤害的,应追究其本人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公示与录用、递补与调剂录用程序进行。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月26 日(报名截止2月26日18:00)。(1)芒康县公开招聘乡(镇)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与纸质版),详见附件1;(3)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99038385@qq.com或者937959513@qq.com邮件名称以“姓名+芒康社工+联系方式”命名,如“张XX+芒康社工+XXXXXXXXXX”。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7日在县民政局张榜公告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及地点(请考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特别注意笔试时间及地点)。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重点考核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民生保障政策法规常识、综合能力测试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人数的岗位,在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补充面试对象。经调剂后,如果入围人数仍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两位)。(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人选应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详见《芒康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入职体检须知》(附件2),相关费用自理。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取消本次录用资格。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予以录用。录用人员名单在芒康县民政局张榜公示后,通知录用人员。重庆江北春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募相关具体事宜由重庆江北春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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