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岗位设置
实行聘用制,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岗位名称
设置妇女儿童维权岗3个,家庭教育工作岗4个,妇女儿童发展项目服务岗3个。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治藏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昌都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坚决服从组织领导和单位工作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热爱妇女儿童工作。
(八)符合履职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反分裂破坏活动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报名时长为5个工作日,上午9:40-12:40,下午15:40-17:40)。
2.报名地点:市妇联办公室(昌都大厦东侧5楼50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需本人签字),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蓝底电子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合法、真实、有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
(二)笔试
1.市妇联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并发放准考证。
2.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另行公告。
3.笔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综合常识及妇女儿童法律法规、业务等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4.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市妇联可随时调整比例)。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2.面试之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面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情形的,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或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如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则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
在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以及在入职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昌都市妇女联合会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依据总成绩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
工资标准等相关待遇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具体细节可电询市妇联办公室:
0895-4927885 18108956922
本公告由市妇联负责解释。
西藏昌都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