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我局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平阳县教育局拟在我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平阳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综合文字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填写《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报县教育局政工科,联系人:陈海欧;联系电话:13906774060(教育网664060);邮箱:50219052@qq.com。
(二)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政工科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选出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六)借调。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程序调入;不能胜任工作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平阳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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