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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11:43     浏览量:724

根据《庆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有关规定,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庆阳市农业信息中心,隶属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内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庆阳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九级职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有意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一级、二级科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农林经济管理和汉语言文学专业。表现突出,特别优秀的,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学本科。

4、选调工作人员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到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12号(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302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县(区)报考人员报名推荐表中需加注县(区)编办在编情况审核意见并盖章(市级报考人员不加注市委编办意见,统一报市委编办审核);

(4)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6)《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9)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10)近年来获得奖励和发表文章、学术研究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

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提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1、考察。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成员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2、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人选确定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根据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

(六)体检

体检人员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的1:1确定,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及选调人员单位

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无反映的,先到岗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0934-8215093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34-821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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