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青少年宫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青少年宫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技体育、文化艺术、劳动实践、自护体验、国防教育和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教育教学体验活动;协助做好全市少先队组织建设和主题教育实践工作;开拓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和“青”字号项目实施;做好全市志愿者及志愿服务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宁波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符合调入单位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任职资格要求;
3.选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有关回避的规定要求。
(三)选聘岗位及名额
选聘岗位 | 选聘名额 | 岗位要求 |
教学活动教师 | 1名 | 具有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
以上工作时间、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单位所在地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见习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7.近三年在原单位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形的;
8.在镇乡(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
9.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10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要求:参加选聘人员从宁波市青少年宫网站(http://www.nbqs.net.cn/)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好《宁波市青少年宫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打包上传至邮箱:69801357@qq.com(文件名备注:姓名+报名资料)。
①经单位审核盖章同意的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③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⑤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未取得所在单位同意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核
按公布的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携带所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后二个工作日内到宁波市青少年宫(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191号)参加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在宁波市青少年宫网站(http://www.nbqs.net.cn/)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选聘人员在宁波市青少年宫网站(http://www.nbqs.net.cn/)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青少年宫网站(http://www.nbqs.net.cn/)公告栏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2.选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7430066 冯老师
监督电话:0574-89186685 戴老师
宁波市青少年宫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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