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有关部门同意,平阳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法律、医学等专业优先;
4.所有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合格)以上;
5.人员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1.公开报名。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或平阳医保资讯微信公众账号下载《平阳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年度考核汇总表、蓝底免冠单寸照片3张到平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昆阳镇吉祥路112号人才大305室,联系电话:58105582)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至11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经平阳县医疗保障局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3.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数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则下一名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对象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注重品德和群众公认度考察。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平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按选调总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7.公示。将拟选调人选基本情况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9.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平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解释。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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