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浙江

关于洞头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 0:24     浏览量:688

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从全区各街道(乡镇)和部门单位中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管理岗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各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身体健康;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须工作满3年以上(2019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30日,报名地点:洞头区人力社保局404办公室,联系人:陈嘉慧,联系电话:0577-63439345。报名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报《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标准照1张,接受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察。着重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根据报名情况,必要时开展面谈筛选。

(三)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7-63485320。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