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泰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要求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现为泰顺县范围内具有全额事业单位身份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三)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其他要求:县级机关单位下属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本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乡镇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9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尚未撤销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8日。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环保大楼706,联系人:黄东东,联系电话:15088550166,邮箱地址:805155581@QQ.com。
2.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泰顺党政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泰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附电子版),经单位同意盖章,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考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本次选调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面试结束后即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面貌、岗位匹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宜选调的对象,空缺职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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