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聘)岗位及名额
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综合管理岗位1名,行政编制;临海市统一战线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二、选调(聘)对象及条件
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综合管理岗位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临海市统一战线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要求为:台州市范围内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在编在岗人员。选调(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统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勤恳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新录用的事业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乡镇(街道)新录用的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服务期须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含)。
5.性别不限,1987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聘)的情形。
三、选调(聘)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后择优录用,并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选调(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行政大楼1237室,联系电话:0576-85112060)。
2.资格审查。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聘)考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取消本次选调(聘)计划。
3.综合测评。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调(聘)后续环节。
4.考察、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选调(聘)职位的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调动(交流)。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解释为准。
中共临海市委统战部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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