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测预警分局拟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综合岗位2名。
(二)选调范围: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身份;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材料:《2021年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测预警分局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方式:
(1)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17办公室,邮编:321017,联系电话:0579-82469768。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金华市政府主楼市发改委617办公室报名。
4.资格审查:金华市发改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二)组织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发改委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同意。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按拟选调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录用与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金华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金华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79-82469768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63720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