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公开选调4名理论教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为县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公开选调理论教员4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县直、乡镇事业单位及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中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校理论教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教学、写作能力;
3.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公开选调理论教员计划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8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选确定、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县东城统办楼408室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委托报名。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手填《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公开选调理论教员报名推荐表》2份,并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3)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公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8)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9)近年来获得奖励和发表文章、学术研究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在县委组织部指导协助下,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负责通知参加公开测试。
(二)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测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进行理论知识、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试讲,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试讲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教态仪表、教学效果、课堂驾驭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试讲采取试前自拟题目并备课,现场讲授、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如出现测试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1.考察。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由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负责,组成考察组,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考察总分为100分,其中政治素质占20%、工作实绩占30%、工作能力占20%、工作作风占20%、干部职工评价占10%。
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材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2.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开展“四必核”,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
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人选确定
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五)体检
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甘肃党建宁县平台,中共宁县委党校(宁县行政学校)和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4.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5946359 15309445625(贾老师)
监督电话:0934—6996193(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宁县委党校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