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南湖区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省行政区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职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勤政廉洁。
2.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
4.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5.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风景园林、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消防工程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确定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378568820@qq.com。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30日。
2.资格复审。考试前需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和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数,并告知报名人员。
3.考试。岗位报考人数25人(含)以上的,安排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确定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单个岗位报考人数25人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
4.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聘岗位的匹配性;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一年的体检报告等方式。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可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并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733号407室。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1-82163207。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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