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台州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会计1名,专技岗位。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台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持有会计证或会计初级资格以上,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日以后出生)。
3.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街道)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单位工作满3年;
4.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具备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4.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2月20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备齐所需材料,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长治路1号)302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76-87130962。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需现场提交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还须提交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以不少于1:3的比例进入选聘考试。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选聘职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
经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的选聘对象,在玉环市政务门户网站市发展和改革局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年限、相关资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2月2日(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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