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民政社会事务中心属临海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全额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有综合文字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临海市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3年3月22日(含);
5.需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临海市民政局5楼505办公室(临海市东方大道163号),联系电话:85287877。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报名者需携带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报名者需将报名表和其他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电子照片等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lhmzj85287017@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临海市民政社会事务中心选聘报名材料”。
(四)报名提供材料
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撰写的有关文字材料。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确定选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民政局解释为准。
附件:.docx
临海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