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下属三门县委县政府政策研究室决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选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三门县范围内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在县级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须满三年;在乡镇(街道)工作须满五年。现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必须服务年限已届满。年限截止日期计算至2023年3月21日;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具备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3月21日-2023年03月27日
2.报名方式:报名可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委办公室1213室报名。报名表必须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报考合格人数不足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由县委办公室自行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经研究决定,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实施。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委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聘要求,服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三门县委办公室
2023年03月1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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