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临海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 选聘范围
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三)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拥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计算机软件等优先。
4.临海市新录(聘)用人员在我市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含)。
5.需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临海市大洋街道凯歌路3号,东昇大厦16楼临海市妇联16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112517。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供材料
1.《临海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择优确定选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妇女联合会解释为准。
临海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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