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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9:43     浏览量:1422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鼓励教师加强学历学位提升,根据《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修订)》(桂旅院人〔2020〕12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博士培养对象选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条件与范围


1.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在编在岗(含校编)的中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2.申报者原则是需纳入学校2021年师资培养计划,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需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所需专业且进修学习申报经所在院部及相关部门审批,已获得2021年博士录取通知书的在职教职工;

3.未列入博士培养工程的往届博士在读教职工,经所在院部及相关部门审批也可报名。

二、选拔方式

选拔采取方式:个人报名→院部择优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三、培养期限及待遇

入选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原则上为3年(以博士录取学校培养计划为准),相关待遇参照《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修订)》。

四、申报材料

1. 桂林旅游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审批表;

2. 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申报表;

3. 博士录取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如录取通知书为外文,请提供原文翻译件电子版一份)及本专业博士培养计划(含学制、专业及毕业要求等)。

五、其他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2021年11 月16日(周二)17:00前将附件1、2(如附件1已办理可不重复提供),博士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1029261557@qq.com。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需经相关部门审批)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敖老师,0773-3694008。

人事处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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