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融安县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决定面向全县开展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遵循中共融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融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融编〔2023〕2号)规定执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和劳动关系股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保守秘密;
2.热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甘于奉献、谦虚谨慎;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其中,县直部门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9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工资、人事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正在接受审计、审查调查、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5.不符合选调条件其他情形的。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3年5月8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在“桔香融安”、“融安党建”、“融安人社”等公众号,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融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办公系统OA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三)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后通过办公OA系统报送至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OA:事业单位管理股),线上报名的,须于面试前3天内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场核验;线下报名:直接到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名。地址:融安县广场东路3号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咨询电话:0772—6473768。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选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报考比例超过1:3时,选调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平均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面试成绩等于综合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第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环节加试)。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部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考察情况汇总后报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审核。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研究后,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全程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电话:0772—8135788(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0772—8112380(融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二)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报名。
(三)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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