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新建学校教师,促进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调整,拟开展新建学校教师岗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本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并服务满3年以上;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教风严谨,为人正派,身心健康;
(三)具有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五)有下列条件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近五年参加市级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奖或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工作荣誉者;
2.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六)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学理念,学科基础理论和学科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学科教育的一般规律和新的课程标准,在教学上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
报名人员年龄及相关资格条件、获奖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6月21日止。
二、竞聘岗位
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学校(含中学、小学部)、南宁市兴宁区红光路小学、南宁市兴宁区平云路北段小学竞聘岗位25个,共37名,具体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简章报名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8:00前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按报名登记表、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课堂教学比赛获奖证书或教学工作荣誉证书等)的顺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竞聘学校+岗位,交由竞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xnqrsg2015@126.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竞聘方式
现场面试,时间暂定于7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以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动员工作,引导教师积极参与,保障全体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各单位(部门)要注意处理好竞聘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消除,确保竞聘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3290742 李老师
附件:1.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新建学校竞聘教师岗位表
2.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新建学校竞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