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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综治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0:14     浏览量:752

贵港市综治中心为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贵港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协助开展平安贵港建设工作,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岗位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管理九级岗1名、专技十一级岗或十二级岗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遵纪守法。

(二)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初级以上职称),且需符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

(三)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在机关(参公单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选调生要求满三年),其他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有服务期的须服务期满,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原则上要任满一届。

(四)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在2020年9月22日市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措施》之前,在初聘事业单位未满3年又已经交流到其他单位的,应在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其他情况人员,应在初聘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后方可交流进入市本级事业单位。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服务年限的规定。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平,专业要求为法学类、计算机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

(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参加本次选调并正式办理调动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调动和管理。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有意者需下载填写《》,并携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近期全身照1张、单位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近年来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到市委政法委现场报名;或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邮寄市委政法委(或将扫描件发送到市委政法委电子邮箱:ggzfwzzb3603.com)。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的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A区二楼220室,联系电话:4563603,邮编:5371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初步了解。

(三)面审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审。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业务素养、综合分析、公文写作、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面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动考察

根据面审情况,经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调动考察人选,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递补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五)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中共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联系,联系人:李育山,联系电话:0775-4563603。

附件:1.

2.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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