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巡察工作信息中心是中共象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关系由象州县纪委负责管理。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试用期满且已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1年。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工程类、新闻传播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优先。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选调人选,已经进入选调程序的终止程序。
1.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达不到当地事业单位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17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象州县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纪委办公室或县委巡察办;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04号县纪委监委机关大楼318、219室,电子邮箱:xwxcb4307743@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象州县纪委、县委巡察办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象州县纪委、县委巡察办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象州县纪委常委会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联系,联系电话:0772—4362296、0772-4307743。
中共象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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