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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社局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2 9:14     浏览量:1618
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是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组通字〔2019〕120号)、《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竞争性转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和数量

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转任范围

河池市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现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现单位工作时间。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河池市市直机关报名人员不受此限制)。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等)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原则上,乡镇班子领导成员应当任职满3年;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室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任职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和选调机关;

5.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转任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转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河池先锋网(http://www.gxhcxf.gov.cn/)、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chi.gov.cn/)、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压缩发送至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hcjy6681@hechi.gov.cn。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竞争性转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

3.材料清单:

(1)《报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时报送,插入蓝底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字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4)近年来本人主笔撰写的综合文稿(含单位主要领导讲话稿、经验材料、综合性报告等)或者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择优选择3-5篇,PDF格式,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没有的不用提供;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类)。

(三)资格初审

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经初审通过的人员材料提交局党组进行适岗比选(对通过资格初审人选的工作资历、业绩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资历评价),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日进行。报考者在面试当日,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填写、需粘贴蓝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人所在单位。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转任计划1:1的比例宣布入围考察对象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

考察完成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考察组向党组报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转任资格,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转任资格,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讨论决定后,确定拟转任对象,在河池先锋网、河池人才网、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转任

试用期满无异议的,按河池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工作规定程序,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提出。

(二)转任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违反转任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778-206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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