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是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巡察信息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钦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下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下人员共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对象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现聘管理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领导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有关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8:00—5月26日18: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钦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zsjwzzb@qinzhou.gov.cn)。
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需将以下相关材料随同word版报名表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具体是: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2.个人自述材料(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近两年来个人自我认识评价、能力特点、工作业绩和亮点情况,1500字以内;
3.主要作品(电子版),本人在各级媒体发表的作品,撰写的综合文字材料等;
4.个人工作或生活全身照片(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三)资历评价和面谈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和岗位适应度,以及本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等进行资历评价。根据资历评价结果,组织开展面谈工作,主要了解人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谈事项要求另行通知。
(四)跟班学习
根据资历评价和面谈情况,确定跟班学习人选,安排跟班学习。
(五)选调聘岗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结合干部综合情况,确定调入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考察人选,按程序组织开展考察、商调、聘岗等事项。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张宇瓦;联系电话:0777-2839982。
本公告由钦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钦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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