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广西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0:16     浏览量:551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组织人事关系由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区范围内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八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商调范围

广西区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拟调入人员应该符合《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来办发〔2019〕19号)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8日后出生)。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来宾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八级岗位任职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16办公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jgsw2006@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本次调入的考察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

由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六)确定人选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